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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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接受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为一般高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有利于促进校际间的学术交流。我校目前已具备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资格,拟组织学校相关学科及导师申报接受201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试行办法》(国家教委[86]教师管字0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访问学者学科条件
(一)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条件:
1、国家重点学科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4、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学科条件: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访问学者导师的申报条件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导师放宽至博士点学科教授),主持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研究的在研国家或省部级立项资助的科研课题。
三、申报步骤
由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和导师申报,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或实验室填报统一表格(见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截止日期为2014314日,师资科整理后上报教育部主管部门审批。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